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委托人要求,参照国际惯例制定。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本须知,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负责。
二、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前,已认真阅读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拍卖标的的全部情况。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诺同意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拍卖标的为由取消该项交易。本拍卖人提供的《标的介绍》及相关文件,不代表本拍卖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不承诺标的用途、规划、面积、数量、质量、品质、真伪等,如出现品质瑕疵,买受人同意自担全责,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前,应接受本公司的竞买资格审核,并交纳竞买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入场。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买号牌,不得将竞买号牌出借他人使用。无论是否接受竞买人的委托,凡持竞买号牌的人在拍卖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均视为竞买号牌登记人本人所为。
四、竞买人应亲自出席拍卖会,如不能出席,可采用书面形式委托本公司代为竞投。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上述委托。
五、拍卖会过程中,拍卖师按照拍卖标的目录的编号、顺序、名称,报出起拍价后,再由竞买人自愿应价或加价,拍卖师有权代表本公司提高或降低竞价阶梯、拒绝任何竞买,在出现争议时,将拍卖标的重新拍卖。
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且认可本公司可根据拍卖规则相关规定向委托人收取佣金及其他各项费用。
七、竞买人参加本公司拍卖活动,应在领取竞买号牌前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数额和方式由本公司在拍卖日前另行公布。若竞买人未能购得拍卖标的的,则该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竞买人;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的,则该保证金自动转变为支付拍卖标的购买价款的定金。
八、拍卖成交后,如竞买人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则其同意不得反悔,否则该买受人之前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本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本公司及委托人因其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因买受人迟付或拒付款项造成的利息损失等。
九、买受人凭拍卖发票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拍卖文件办理相应的拍卖标的之交接或过户手续,本公司可以提供协助。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日起7日内向本公司付清购买价款并领取拍卖标的。若涉及包装及搬运费、运输保险费用、出境鉴定费等,买受人需一并支付。
十一、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保持肃静,不得阻挠其他竞买者竞争应价,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活动,更不能有操作、垄断、恐吓其他竞买人应价等违法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所有内容以本公司拍卖规则为准)